工業局日前修正「數位內容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要點」,新增銀行自有資金的貸款來源,也可以承作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最高可貸1億元,加計銀行加碼利率後,實際貸放利率大約是3.83%,當然數位學習也包含在內。可以申請的行業,數位內容部分包括數位學習、數位遊戲、電腦動畫、網路服務、數位影響應用、行動內容、內容軟體、數位出版典藏。文化創意產業則包括電影、廣播電視、出版、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展演設施、工藝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建築設計、創意生活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工業局指出,凡是取得經濟部專案補助計畫或相關獎項的國內數位內容廠商、通過工業局資產鑑價專案輔導計畫的數位內容廠商、取得CM-MI或ISO國際認證的國內數位內容廠商、通過政府機關相關獎補助或貸款計畫,或獲得相關獎項的新創作、新經營模式的文化創意產業業者,都列為優先建議銀行貸款的對象。這項貸款原是由經建會中長期資金提撥及由郵政儲金支應,不過,考量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對資金需求殷切,因此,協調銀行也可以自有資金加入申貸行列。經建會中長期資金今年初提撥200億元,作為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貸款之用,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的貸款額度各為100億元。
就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來說,貸款的項目有分為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營運周轉金。在有形資產方面,為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營業場所、土地、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而無形資產方面則為了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包含專利權、軟體製作權、數位化影音、圖像、文字等;至於營運周轉金,是為投資或創業活動時必要之營運資金。
核貸額度依申請計畫實際需要的八成核撥,且每一申請計畫的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凡是以取得有形資產的土地、廠房、辦公室、展演場等項目為目的的申貸案,最長貸款期限為15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寬限期為三年。如果是購置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等,最長不得超過七年,寬限期限以二年為限。以取得無形資產或作為營運週轉金者,其貸款期限,應按申請人償還能力核定,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寬限期限以一年為限。如果申請人的擔保品不足,可以申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用保證,保證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工業局這樣的申貸修正與提供,是希望協助業者取得正常融資管道並降低業者資金成本及改善財務體質結構和透過審查協助業者建立財務規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