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簡介
華視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0月,由台灣媒體巨擘「中華電視公司」與電信巨擘「台灣固網」共同投資,切入數位學習e-Learning服務市場。由於教學媒體的技術進步以及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中華電視公司原本所特有的教學資源,加上台灣固網精良的連線設備等服務,成立華視數位科技,將整合更多的資源並轉化為更多元化的學習管道及服務。
華視數位是網路學習全方位服務提供者,並在2003年獲選成為「網路科學園區應用服務中心」兩家經營團隊之--UPcity應用服務中心。在執行副總陳迪智先生(以下稱陳執行副總)的規劃下,華視數位在數位學習的發展有著卓越的成效,例如成功導入緯創資通的數位學習系統,利用數位學習創造高科技代工業價值即為一成功案例,以下請陳執行副總來和業界分享一些心得。
貳、訪談記實
一、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對華視數位的實質助益?
陳執行副總:
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對於華視數位在數位學習的發展上的確有一些幫助。主要來說可分為三個方向:
1.資源的增加及名聲的提昇:
加入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並且成獲選為「網路科學園區應用服務中心」經營團隊之一對於華視數位來說提供了一些經費上的補助(如獎勵金)及資源上的增加。但更重要的是透過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加入網路科學園區之後提高了華視數位的知名度,使得華視數位在推展數位學習的市場上較其他業者擁有先機。
2.開拓業務機會:
由於數位學習市場仍然未臻成熟,再加上國內的數位學習市場有限,因此目前華視數位和其他數位學習業者大致上來說提供的服務相去不遠。此時國家型計畫就成為推動華視數位業務的一項推力,因為有了政府國家型計畫的背書,在數位學習市場尚未成熟的情形下,如何增加客戶對華視數位的信賴 而選擇華視數位來替客戶導入或規劃數位學習是華視數位拓展業務的重點。有了國家型計畫的背書,再加上華視數位獲選成為「網路科學園區應用服務中心」經營團隊及一些政府獎勵的成果,使得客戶在選擇華視數位時較放心,願意讓華視數位來規劃這些客戶的數位學習系統。
3.教育客戶:
有了政府國家型計畫的支持,對於客戶來說可達到教育的目的,例如客戶可以透過網路科學園區中華視數位身為應用服務中心所扮演的角色,了解我們的網路基礎建設及所使用的平台,並且讓客戶們了解到利用華視數位導入數位學習對於客戶的好處為何等資訊。至於對於數位學習業者來說,也會因為網路科學園區的成立及應用服務中心等其他中心的建置而降低數位學習業者的進入障礙,並且可以應用數位學習業者新的營運模式,如華視數位利用ASP平台即為一例。
二、為何華視數位當初會想進駐網路科學園區,並爭取成為應用服務中心的團隊?
陳執行副總:
其實推展數位學習,如何建置一個穩定的數位學習系統或平台是很重要的,而建置一個穩定的數位學習系統所需要的即是穩定的基礎建設及統一的平台標準。在加入網路科學園區並獲選成為網路科學園區應用服務中心經營團隊之前,由於華視數位是由台灣固網與華視所集資成立,因此我們在最初即有和8家公司合作,並且規劃以台灣電信集團為主來導入ASP系統平台。恰巧在此時經濟部工業局通過了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並且有了建置網路科學園區的構想,我們認為若加入成為網路科學園區並且爭取成為應用服務中心的團隊,不但可以繼續我們先前的構想,並且可以藉由政府的政策及相關計畫來協助華視數位推展數位學習。
三、華視數位在導入緯創資通有很好的成效,在導入的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困難?又希望資策會能夠提供什麼協助?
陳執行副總:
1.緯創導入數位學習方面:
在緯創導入數位學習的過程中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因為基本上教育客戶使用我們的平台後,由於台灣固網的網路基礎建設品質佳,以及數位學習系統本身的穩定度高,因此在導入過程之後不會有什麼使用上的問題。其實緯創導入數位學習的原因有二:內部因素是企業轉型的需要,緯創原本屬於宏碁電腦的製造單位,為了長期發展而分為二部份,緯創即轉型為專業代工廠。外部因素方面,由於目前高科技代工產業競爭相當白熱化,客戶對於代工伙伴的要求,除了符合產品規格、交貨時間彈性之外,更延伸到對於代工伙伴內部員工的素質上面。所以緯創在數位學習事實上是使用兩個平台,在公司內部的教育訓練方面主要是使用育碁數位科技所規劃建置的平台;至於公司外部的教育訓練方面,由於緯創所服務的客戶包括中下游廠商及大陸的一些客戶,在屬於internet的層次緯創希望能夠在公司外部有一較為標準的平台,因此在公司外部的教育訓練方面決定使用華視數位所規劃的系統。
2.希望資策會提供的協助?
主要是希望資策會所執行政府計畫所建置的網路科學園區能夠有效地推展成功案例,除了將一些成功導入數位學習的案例放在園區內之外,也能夠在園區內加上一些e-learning課程,例如將星動科技(也使用ASP)的一些訓練課程放在網路科學園區之內,以推展數位學習產業。
四、希望政府提供的協助:
陳執行副總:
當然,首先是感謝政府推動數位學習產業的美意及政策上對於網路科學園區業者的一些如獎勵金等幫助。不過正如我先前提到的國內數位學習市場尚未完全開發及成熟,因此希望政府在推展數位學習產業時能夠全力支持,例如政府可以利用一些方式來使得園區內廠商在導入數位學習系統時需使用應用服務中心的服務,如此才會使得規格標準較為一致,並且也給予應用服務中心繼續營運下去的力量,希望政府能夠在promote數位學習產業方面多多幫忙,才能使得網路科學園區成功地經營,提昇數位學習產業的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