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93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0-6:00
會議地點:資策會教育訓練處301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三樓)
主 席:師範大學張國恩教授、資策會李進寶處長 記錄:陳欣舜
出席人員:師範大學葉耀明教授、陳明溥教授;空中大學楊家興教授;逢甲大學景祥祜館長;鍾雅萍教學設計師、林長德經理、曾寶貞管理師;金融研訓院陳淑貞所長;正隆倪文祥管理師;緯創邱倉木經理;電子電機公會張健華副總、郭威德工程師;台北市電腦公會高秋凌經理;中衛中心鐘文杰經理;旭聯沈麗芬協理、羅白雲總監;華視數位林慧藍經理;資策會陳旻萃組長、陳至哲經理、呂理平經理、沈潔華規劃師、蕭涵云規劃師、陳欣舜規劃師。
會議目的:逐條討論數位學習服務品質規範草案,使規範條文更加完善及可行。
主席報告:
1. 介紹網路科學園區「品質服務中心」成立的目的在強調品質的輔導與服務,並說明規範的精神是讓相關從業者對提供優良數位學習服務品質有努力的方針。
2. 在此中心下成立「數位學習服務品質聯誼會」,成員的組成大致分為提供企業應用單位,及數位學習服務廠商兩類。於今年參與此聯誼會的成員將有可能得到免費的輔導服務,並在進行的過程當中,培育內部數位學習品質管控人員。
3. 目前教育部在數位學習品質方面也有相關研究計畫,所以本次會議邀請空中大學楊教務長及逢甲大學景館長蒞臨指導,並期望未來學界與業界的品質規範可互相參考。
4. 本次會議目的在對規範整體面向作概觀性的討論,並歡迎所有與會者以不同觀點提出建議,讓規範更加完善。同時藉由討論過程中,產出相對應的自我診斷表格與範例,讓日後參與者可參考依循。
葉耀明教授報告:
1. 說明服務品質規範之架構、認證等級、規範條文、適用對象與認證作業。
2. 說明規範評估基礎為一個完整「學程(curriculum)」而非單一課程。
3. 規範適用於B2E及B2C廠商,可分為三大面向共計八條規範,各規範又分為三個等級,B2E需滿足第一個等級,B2C則需滿足第二個等級。
與會者討論:
一、對規範整體建議:
1. 有關規範各等級程度之標準,師大數位學習品質規劃小組將提供各項規範更明確的自我診斷檢核清單(checklist),以釐清規範用語間的差異,並透過與會者的貢獻產出填寫範例,供後續參與者參考。
2. 今年為規範草案制定,參與者只需自評即可。待明年規範正式公告後,會由認證委員會進行評鑑,需說明通過或不通過認證等級的理由,並提供申訴管道。
3. 規範制定時需整體考量純線上及混合實體與線上的教學模式,及在企業應用單位與數位學習服務廠商實際執行的情境與用語。
4. 等級的認證方式為達到較高等級即代表涵蓋之下的等級已達到,且以檢核後所達成的較低等級為認證結果。但部份條文間有互斥性,需重新考量後修正。
5. 一般提供企業應用單位及數位學習服務廠商,大多以學習者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為判斷服務品質好壞之依據,因此在規範制定時可列入參考。
二、對規範細部建議:
1. 規範一
用語「學生」改為「學習者」。
學生支援與管理改為「學習者支援」。
檢核重點1.2第一級改為「提供學習者線上學習系統的訓練文件」,且應包含LMS平台操作手冊、數位學習指引、如何當一位數位學習者等文件。
檢核重點1.2第二級「課堂訓練」對數位學習服務廠商有執行上的困難,待規劃小組會作內部討論後調整。
檢核重點1.3第三級「機制」代表的意義是能具體說明執行流程。
2. 規範二
用語「教職員」改為「教學者」。
檢核重點2.2第二級與第三級互換,並將「系統工具」改為「工具」。
檢核重點2.3、2.4、2.5之第一級在企業應用單位實施時有困難,若提供該項服務時會使成本增加。有鑑於此,規劃小組將考慮第一等級採用空白或選擇項目方式,依企業實際情況作修正,並同時調整第二及第三級之規範條文內容。
3. 規範三
用語「課程」改為「學程」,「單元」改為「課程」。
檢核重點3.3第二級與第三級間差距太大。規劃小組會作內部討論後調整第三級條文。
檢核重點3.4「獨立性」應修改為「一致性」或「完整性」。規劃小組會作內部討論後調整。
4. 規範四
檢核重點4.2「工作有關」對數位學習服務廠商有執行困難,因為有多數學習者是依興趣選課而非與工作相關,且檢核重點4.1應已能包含此規範意涵。有鑑於此,規劃小組會內部討論後調整或刪除。
5. 規範五
檢核重點5.1「學習者與教學者,學習者與學習者之間」的逗點是”and”還是”or”的意思?需請規劃小組明白定義。
檢核重點5.1第一級修改為「學習者與教學者,學習者與學習者之間需有互動機制。」
檢核重點5.2第二級修改為「具作業批閱與回饋機制」。
6. 規範六
檢核重點6.1之「數位學習發展計畫」需搜集範本讓大家參考。
檢核重點6.2第二級「專責」是指哪些角色有參與,第三級「充分」是指組成分子是否完整,規劃小組會進一步定義。
檢核重點6.3之「財務規劃」與檢核重點6.4之「管理機制」,如何針對企業應用單位及數位學習服務廠商之不同需求制定明確層級區分,開放給所有與會者集思廣義。
7. 規範七
檢核重點7.1之用語,規劃小組會再提供進一步自我診斷檢核清單,以釐清規範用語間的差異。
檢核重點7.2第三級「專責機制」改為「機制」。
檢核重點7.3「開放性」是否為「相容性」的意思?規劃小組會作內部討論後調整。
檢核重點7.4「學習平台軟硬體功能」,規劃小組會依實際教學需要與執行模式,提供不同層級間的「功能」定義。
8. 規範八
檢核重點8.1「評量機制」,由各執行單位定義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方式。
檢核重點8.2對企業應用單位而言不一定有提供全部的內容。待規劃小組作內部討論後調整。
檢核重點8.3「預期的學習成果」是指整體的學習成效而言,在執行時可利用8.1的機制分析出8.3的學習成果。
檢核重點8.3用語「複審」與「覆審」,皆改為「驗證」。
會議結論:
1. 師大數位學習品質規劃小組將儘快制定規範條文之特殊名詞、用語說明及自我診斷檢核清單,以釐清規範等級間的差異。
2. 徵求企業應用單位及數位學習服務廠商貢獻各項規範填寫範例,以供日後參與者使用。
3. 針對今日與會者之整體與細部規範建議,於下次開會前修正條文後再供大家檢閱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