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93年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會議地點:資策會教育訓練處301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三樓)
主席:資策會李進寶處長 記錄:廖儒真
出席人員:師範大學陳明溥教授、師範大學葉耀明教授、統信彭麗蓉副總經理、神旭林明政總經理、中美通楊乾中董事長、中美通蔡佳蓉專員、工研院鍾雅萍教學設計師、勝典蘇文華總經理、行政院主計處蔡耀光分析師、台灣知識庫鄧朝貴總經理、資策會陳旻萃組長、資策會蔡秀勤、資策會陳至哲、資策會廖致凱、資策會張淑萍、資策會廖儒真
會議目的:針對數位學習內容品質規範之檢核重點做細部討論及建議
主席報告:
1. 數位學習品質服務中心分為內容品質及學習服務品質兩個方向。前者成立的宗旨,乃邀請優良之數位內容廠商或業者一同參與推動,未來得以向國家計畫辦公室爭取教材認證。未來並擬組織一教學設計師聯誼會。
2. 為了提昇數位學習內容產業之產品品質與核心競爭力,於92年間特委託師範大學訂定數位學習內容品質規範草案,期許藉由參與者之討論與建議,修正規範得以更符合需求。
3. 日本將於7月19日到9月3日針對亞洲地區,舉辦為期六週的教材發展訓練研習會;招收對象為本身從事教學設計工作者,並具有相當的語言能力;該研習會之所有費用將由日本負擔,台灣共計兩個名額。歡迎聯誼會成員推薦適當人選,經由資策會資格審核通過報名參加,之後由日本進行複選動作;一旦通過評選,則不可更改或取消。有興趣之成員請於2月20日前與資策會黃書儀小姐聯繫 (tel. 2708-9215 ext. 204)。
與會者討論:
陳明溥教授首先簡介草案之規範考量及數位學習內容之範疇,並指出評鑑方向是以學習者能達到學習成效的學習歷程為根據。之後,與會者針對規範之檢核重點做逐條討論及建議:
| 1.1安裝與啟動 (必備): |
| 1) 釐清「數位教材」的定義範圍,是指教材、軟體(plug-in)還是課程 2) 界定安裝啟動者的定義,是管理者還是實際學習者 3) 針對「安裝啟動」做進一步說明,是指實際安裝啟動還是輸入密碼即算完成 4) 建議檢核重點可加入操作指引一項,詳列所需設備軟體及步驟 |
| 1.2.2學習者能自行完成數位課程之個別化設定,無須資訊專業人員協助 |
| 1) 建議針對「個別化設定」做名詞解釋 |
| 1.3後續啟動與解除 |
| 1) 該規範的三點內容並未提及解除部分 |
| 1.3.3 數位教材能紀錄學習者先前的學習成績或成就 |
| 1) 與2.3 (學習追蹤)的差異在於,1.3.3指學習的最後成果,2.3指學習歷程中每一個步驟的紀錄 |
| 2.1.1系統提供適切的學習導引機制使學習者能有效控制學習的進行 |
| 1) 「系統」建議改成「教材」或「課程」 2) 當學習策略採用blended learning,該如何評定學習導引機制 |
| 3.1教學目標 (選擇) |
| 1) 建議改為必備,因該檢核重點與3.3.2 (練習活動的內容與課程目標具一致性)有相連性 |
| 3.1.2教學目標明確描述學習者在此學習中所能獲得的知識技能 |
| 1) 建議將「在此學習中」改為課程單元 |
| 3.2教學呈現與展示 |
| 1) 建議給予「學習內涵」明確的定義或更改為「學習內容」 2) 建議在該檢核項目放置主詞並做舉例 |
| 3.3練習與回饋 (必備) |
| 1) 部份企業訓練為串流課程,並沒有練習與回饋,故建議改為選擇 陳教授回應:理想上是有,才能達到學習成效 2) 建議3.3.2「課程目標」改為「學習目標」或「教學目標」 |
| 3.6.2導引學習者投入學習活動之策略與學習內涵具直接的關係 |
| 3.6.3數位教材所採用之導引學習者投入學習活動策略能適合有意願投入學習之學習對象 |
| 1) 「直接的關係」和「有意願」二詞可能牽涉評審委員的主觀意識 陳教授回應:被評單位在審查時可對評審詳細說明 |
| 3.7.1數位教材的內容能以適切的份量及具邏輯性的順序呈現 |
| 1) 不同產業對「適切的份量」可能有不同看法,建議進一步說明 |
| 4.1.2適切運用教學媒體活潑傳達學習的內涵 |
| 1) 將「活潑」改為「靈活」或「生動」 |
| 4.3.1教學媒體能以正確之拼字、文法等表達學習內容 |
| 1) 正確拼字會影響進入國際市場的形象,建議改為必備 |
| 規範整體建議 |
| 1) 建議將規範中之特殊名詞做解釋 2) 建議多舉範例說明規範條文 3) 建議牽涉平台之規範,在審核時應將所掛之平台列入考量 4) 建議將內容品質規範告知工具或平台業者,以期日後能與內容製作廠商相互配合支持 5) 建議將學習者背景納入規範考量 6) 建議將無障礙功能加入規範 7) 建議制定等級標準時,考量與國際之認證等級相符 |
會議結論:
1. 欲參加日本教材發展訓練研習會者,請於2月20日(五)前報名。
2. 請師大教授盡快制定規範條文之特殊名詞及用語解釋,並舉範例說明。
3. 所訂定之數位學習內容品質規範係針對WBT教材產品,光碟暫不在此考量。
4. 牽涉平台之規範,若該平台符合SCORM,則該規範即算過關;但標準部分將隨發展狀況而調整。
5. 待品質規範定案後,擬針對內容工具製造業者辦一座談會說明,以利工具和內容品質同步發展。
6. 無障礙需求之考量,暫不納入此版之數位學習內容品質規範。
7. 待品質規範訂定完成,與會者各自提供教材試評,並擬編列試評費用。
8. 請資策會將已制定之教材製作流程,提供與會者參考;以利各家廠商建立本身之製作流程。
9. 請陳教授針對今日之建議做改版,發函給與會者以利下次會議討論。
10. 陳教授請在座與會者提供教材產品,擬作規範範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