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93年4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
會議地點:資策會教育訓練處301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三樓)
主 席:師範大學張國恩教授 記錄:蕭涵云
出席人員:師範大學葉耀明教授、陳明溥教授;空中大學楊家興教授;逢甲大學景祥祜館長;教育部電算中心李美緣;工研院楊淑慧主持人、鍾雅萍教學設計師、林長德經理、張榮杰工程師、曾寶貞管理師、陳敬中副理;電子電機公會張健華副總;中衛中心鐘文杰經理、廖培瑜管理師;旭聯沈麗芬協理、羅白雲總監;華視數位林慧藍經理;資策會陳旻萃組長、呂理平經理、蕭涵云規劃師、陳欣舜規劃師。
會議目的:逐條討論數位學習服務品質規範草案0402版,使規範條文更加完善及可行。
主席報告:師大數位學習品質規劃小組已依據上一次會議討論結果修改規範草案,並做成服務品質規範自我診斷表草案。今天將依據修正後的規範作討論,歡迎所有與會者以不同觀點提出建議,讓規範更加完善。
與會者討論:
一、對規範整體建議:
- 等級的認證方式為達到較高等級即代表涵蓋之下的等級已達到,且以檢核後所達成的較低等級為認證結果。但部份條文間有互斥性,需重新考量後修正。
- 空中大學楊家興教授建議訂出各檢核重點細項的權重,並依累積積分來評定是否通過。
- 檢核要點的細項是否需要都達到才算通過,需重新考量後修正。
二、對規範細部建議:
- 規範二
- 規範二的四項檢核重點之開頭語「需」、「能」皆拿掉。
- 檢核重點2.1及2.2的第二認證等級及第三認證等級是否要對調,需重新考量。
- 檢核重點2.2所提將傳統教材「轉成」線上教材,容易讓人誤以為只是將實體轉為數位化,而忽視了整體的線上課程設計。用字上需重新考量後修正。
- 檢核重點2.2的第二等級認證所提之「專人或部門」可於細項中說明是哪些專人角色來提供服務,包括有教材的編輯、智財權問題處理等等。
- 規範二中所指的「教學者」是運用教材來教學的人,不一定是教材製作者。需於規範中定義以避免造成誤解。
- 規範三
- 規範三之第一等級可考慮再放寬,因為有許多B2E廠商並無做學程規劃。
- 規範三檢核重點細項說明有部分的用字不妥或層次不清,易造成誤解,需再重新描述。例如檢核重點3.1第二級認證中所指的「符合教學設計原則」已涵蓋了第三級「反應學習者需求」的概念。
- 檢核重點3.2之細項說明項目:教學實施計畫中的每一要項皆有適當的教學「文件」配合改為「元件」配合。
- 檢核重點3.3的第一級認證:學程內部的課程規劃與「教學目標」相符,改為學程內部的課程規劃與「課程宗旨」相符。
- 檢核重點3.3的第三級認證細項說明中所提到的三層面,將「知識」改為「認知」。
- 規範四
- 檢核重點4.1「課程」滿足學習內容品質規範改為「教材」滿足學習內容品質規範。另是否以三分之二的標準來要求,需再考量。
- 檢核重點4.2的第一級認證:課程所提供的教材內容要「檢討」改為課程所提供的教材內容要「有評量機制」。
會議結論:
- 師大數位學習品質規劃小組後續將針對規範四到規範八的細項說明再深入研究,並逐條制定。
- 申請產業學習網或企業學習網獎勵金的業者,可依目前此份草案做提案參考。
- 針對今日與會者之整體與細部規範建議,於下次開會前修正條文後再供大家檢閱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