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本獎勵要點係依據經濟部工業局「數位學習產業推動與發展計畫」之「產業學習網建構分項計畫」訂定。
貳、獎勵目的:
本獎勵邀請數位學習領域實作之創新應用產品共同參與,藉以評選出具示範性且符合商業需求的傑出作品,作為業界的參考範本。
參、獎勵對象
數位學習業者或企業。
肆、申請資格
一、於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辦理工商登記,為數位學習領域之本國民營公司。
二、參加業者須檢附相關表單,並擬定規劃書說明參賽作品與細部執行規劃,內容需包括:
1.參賽作品設計構想
2.投入資源/時程
3.作品功能簡介
4.使用情境
5.未來擴充與整合性
6.導入效益
伍、獎勵重點
本辦法主旨為獎勵國內優良的數位學習創新產品與應用案例。參賽作品需結合數位學習領域與以下任一項目之應用:
一、學習物件管理或建立相關軟體(Repository)
Repository具有儲存陳列容器的涵義。應用於數位學習領域的Repository提供網路上分散環境的學習元件統一被儲存(store)、發現(discover)、以及重複使用(reuse)的機制,並可儲存元件的元資料(metadata)以利後續管理,為數位學習領域中應用於數位學習元件管理的系統。
二、模擬編輯工具或相關軟體(Simulation Tools)
模擬編輯工具可分為:軟體操作類模擬(Software Simulations)、軟性技術類模擬(Soft Skills Simulations)、硬性技術類模擬(Hard Skills/Technical Simulations)。透過模擬編輯工具開發融入學習理論的教學設計之「數位模擬教材」,可以讓學習者透過科技媒體功能帶來的特效,強化知識技能的內化與重整,同時深化學習者對教材內容的認知程度。
三、數位學習工作流程(Workflow)之應用軟體或建置模型
工作流程軟體與模型可協助數位學習產業之商業流程標準化,提升組織運作效率與生產力。
四、學習模板設計(Learning Design Template)
學習模板的建立可以提高建置效率,加速數位教材開發流程。透過學習模板的設計讓規劃完善的學習理論與學習策略實體化,提升學習成效。 (參考資訊: 徐立芬- 何謂「tempalte」?
/KMC/ExpertDefaultArticles/%E4%BD%95%E8%AC%82template.pdf )
五、學習成效分析應用
學習歷程記錄隱含了影響學習者學習成效的關鍵資訊,如能及早分析得知影響學習者學習成效的主要因素並預測可能發生的問題,便能落實適性化學習,調整教學策略以提升學習者的學習成效。
六、行動學習軟體應用(例如PDA、Smart Phone、平版電腦、手機等)
e-Learning結合mobile元素,提供任何行動裝置與設施給予學習者,使得學習者能在任何的時間、任何的地點,以同步或非同步的方式,不受限制的得到想要的學習知識與內容。Mobile e-Learning所能帶來的包括了更有效率的學習、改善了學習結果、提昇企業整體營運效率、降低成本。Mobile e-Learning 牽涉的範圍包含了電子參考資料、e-book、學習指引等學習行動內容,行動裝置的類型與行動通訊的技術等面向。
(參考資訊:江明涓、劉晃溢- Mobile e-Learning-延伸數位學習之無線行動力
/NR/exeres/88B21867-564E-43DE-AECA-4D3DB571C4E1.htm )
七、學習軟體代理人(Agent)
代理人(Agent)技術早在很久以前就被提出,隨著資訊科技的發達及網路的普及,使得Agent的研究與應用愈來愈受到重視,雖然目前市面上應用到代理人技術的相關產品非常多,但將此技術應用於數位學習這塊領域上的實際產品卻少之又少,簡單來說,代理人技術是一種能在使用者指定的環境下持續並自動執行指令,且能在不需使用者干預的情況下針對環境的改變做出適當的動作及回應的軟體系統。
(參考資訊:黃永鑫- Agent於數位學習上之應用
/NR/exeres/F94D2517-A3AD-4908-B49D-34AB1F5790AF.htm )
陸、審查方式
審查分為初審/複審二階段,由專案小組及審查委員會負責執行。報名業者於期限內掛號郵寄報名文件與相關資料,包括:
n 開發中作品:
P 獎勵申請表(包含規劃書)
P 相關證明文件
P 3-4分鐘Flash簡介檔案
P 作品雛型光碟與操作手冊。
n 已完成作品:
P 獎勵申請表(包含規劃書)
P 相關證明文件
P 3-4分鐘Flash簡介檔案
P 作品光碟與操作手冊。
專案小組接受業者申請案後,核對業者之申請資格與相關證明文件,並初步檢視企畫書內容是否符合獎勵重點及要求,符合申請資格作品可進入初審程序。
一、初審:
1.由專案辦公室協助聘請經由經濟部工業局核可之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每件符合資格之申請案遴選一名主審委員、數名協審委員針對申請計畫書進行審查。
2.初審程序以書面審查形式進行。由審查委員依據參加業者準備之書面文件以及作品進行評分。
二、複審:
1.由專案辦公室協助聘請經由經濟部工業局核可之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每件符合初審之申請案遴選一名主審委員、數名協審委員針對申請計畫書進行複審。
2.複審審查方式以簡報及問答方式進行。
3.評審依評選標準,以及加分項目進行公開公正之評分程序。
4.評審程序完成後,根據審查結果進行獎勵金撥款作業。
5.評選標準
n 創新性(Innovation)
P 作品的創新元素?
P 新興技術/應用如何展現?
P 國內是否已有類似相近技術?
n 影響性(Impact)
P 該技術/應用如何幫助使用者學習?
P 該技術/應用之特點?
P 該產品是否符合預期成效?
n 應用性(Applicability)
P 該技術/應用對於需求情境之應用程度?
P 是否可為大眾使用或只是少部分族群?
P 推廣該技術/應用是否對組織有益?
P 該技術/應用是否可確切的解決問題?
n 合用性(Usability)
P 是否確切考量到使用者與該技術/應用之互動與操作問題?
P 是否容易使用?
P 是否需要花很多時間學習?
6.加分項目
n 產學合作
n 為進駐園區中心廠商
n 已通過相關品質規範
n 已通過相關數位學習標準認證(如SCORM)
柒、獎勵經費
一、本獎勵案94年預計頒發獎項如下所列,入選件數分配將依作品評選結果調整。申請案之總獎勵金額以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為原則。
1.特優作品,每件獎勵金額五十萬元。
2.優良作品,每件獎勵金額三十萬元。
二、申請案經複審完成,獎勵金於審查結果公告後發放。
捌、報名資訊
一、申請表及附件請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送達下列地址本案行政窗口
台北市松德路178之3號5樓 陳秀芳小姐收
並註明「創新應用獎勵報名」
二、相關表格下載:( http://eltc.iii.org.tw/innovation/創新應用獎勵相關說明.htm)
三、收件截止時間:94.6.1.(三)中午12:00 (請準時送達)。
玖、諮詢窗口
江明涓 小姐
02-2706-9215#267
vega@iii.org.tw
拾、作業流程
